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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24小时发货的口罩,却迟迟没动静?当心!你可能“被套路”了

上观新闻 2020-02-27
疫情之下
口罩成了“硬通货”
急急忙忙抢购口罩的你
是否遭遇过
这些“口罩套路”
↓ ↓ ↓ 
催促下单却不发货
海淘代购临时涨价
低质高价假冒伪劣
……
 
“黑心”商贩注意了
消费者绝不是待宰羔羊
一旦口罩上面动歪脑筋
轻则被平台封店
最重可判无期
 

假借卖口罩推广App

 
2月3日,武汉消费者叶女士在某电商App购买了3盒x-condi口罩,总共花了76元,说是24小时发货,但此后她一直没看到物流信息。直到2月9日,她收到了取消订单并退款的短信。
 
“我也没退货,为什么要单方面取消订单呢?”叶女士生气地说。
 
在口罩无法发货的问题上,该电商官方声称,供应商曾经承诺能为平台提供口罩,但后来才通知平台口罩被征用,平台自身也是“受害者”。但有消费者质疑,电商提供的商家口罩不供货证明落款时间是2月1日,但2月2日还宣称口罩有货,并且宣称“APP下单优先发货”,这有借口罩推广APP的嫌疑。
 
有媒体发现,10天之内,该App在某排行榜排名从331名一跃至第2名。此外,还有多家电商因口罩无法发货问题被质疑。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调查也发现,有一些商家本身没有货物或者囤货待提价,利用消费者购买防护产品的急切心理,诱导消费者下载APP、注册下单、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平台如果确实因物资被征用等不可抗力取消订单可以理解。但事实上,平台在自身没有拿到货、货很少或者货源中断之后还做大规模推广,宣称有货并承诺发货确实不妥。也不排除有平台抱着先预售、大不了取消订单的想法吸引消费者,这难免会让消费者怀疑是在推广App。”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陈音江指出,由于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俗称砍单)后承担的责任有限,为此付出的成本较低,但收益却较大,比如可以增加App下载量、增加新用户、带来流量等,因此平台砍单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已经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之一。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砍单的监管力度,有效制止此类行为。
 
海外代购口罩
工厂坐地起价
 
为了缓解口罩紧缺的问题,不少消费者和商家选择从海外渠道采购口罩。
 
不过,有业内人士反映,在韩国,部分工厂隐瞒库存、坐地起价,口罩的采购价已经从年前的3元/只涨到了20-25元/只,有商家的报价甚至一度达到48元/只。
 
据该人士介绍,如果只是单纯的价格上涨,则完全可以理解,“供不应求导致市场价格上涨,这是一个自然经济规律,但现在的问题是,部分供货商利用信息不对称等坐地起价。


据了解,目前,一些供货商已经不再允许采购方进到工厂,“前期大家还是能够进到工厂提货,后来就不让进了,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有多少货。但供货商会问你要多少货,评估后开个价看你能不能接受,能接受还是会再问别人,看有没有人能出更高的价格。”该人士表示。
 
事实上,不仅是国内电商,韩国当地消费者及代购人群想要买到一只口罩也没那么容易。“现在,韩国当地市场基本上也没有货,即便有货的话,价格也都高的离谱。”
 
值得一提的是,韩国政府方面已经开始对恶意囤货、坐地起价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韩国政府将从2月5日起至4月30日实施“关于禁止卫生口罩和消毒液囤积居奇行为的通告”,有违反行为者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口罩供应暂时还比较吃紧
因此
有部分不法分子浑水摸鱼
趁机哄抬物价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小观此前已有多次报道
↓↓↓

“你还是中国人伐?”上海90后民警怒斥口罩骗子获全网点赞!审讯视频帅呆了→


都什么时候了?!卖假口罩、造谣、医闹、抗拒防疫检查,警方统统拘留!

 
近日,接连有警方侦破“天价口罩”“伪劣口罩”“三无口罩”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不法商贩或低价收购过期口罩,改头换面再高价对外销售;或没有生产许可和生产条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或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者名称的口罩。这些问题口罩,在生产出来后被打着“医用”“医用外科”口罩的名义对外销售。
 
早在1月26日,淘宝公示了针对部分问题口罩商家的处理情况,首批共有7家店铺被曝光,分别涉嫌哄抬物价、销售假冒3M口罩、销售过期口罩或劣质口罩等。



事实上,封店处罚还算是轻的,一旦触犯刑法,更是难免牢狱之灾。
 
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司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同时也要坚持公正立场,秉持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依法防治的总体要求。
 
“医用口罩是医疗器械,不同于普通的棉纱、海绵、活性炭等口罩,生产问题医用口罩或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潘自强说,“《意见》中明确规定,要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可以肯定地说,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问题口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根据《意见》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将过期口罩重新包装再高价对外销售的行为,尽管未以医用口罩对外销售,但销售额满五万元,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随着复工的逐步推进
“口罩荒”问题已有很大缓解
 
2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要医用物资保障和医疗资源调配保障最新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一级巡视员夏农介绍,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口罩产量逐日提升。截止到2月11日,全国口罩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94%特别是一线防控急需的医用N95口罩,产能利用率已达到128%,有8个省份达到或超过100%;医用的非N95口罩的产能利用率达到了106%,有10个省份达到或超过了100%。


家中口罩告急的“旁友”
与其在网上“捉瞎”
不如赶紧去预约口罩
 
从2月15日上午9:00至2月24日下午15:00,上海市开展第二轮口罩预约登记购买。每一户(一个居住地址)最多可预约购买5只口罩,且仅限预约购买一次,先到先得。
 
别急
再“闷”一会
口罩会有的
“不戴口罩”的日子也不远了


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 工人日报 法制日报 中新经纬 等 

微信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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